班主任老师母爱满满,亲自给号码布缝的不合要求的学生标准的缝上号码布 同学们有序进入考场 考场上同学们像离弦的箭一样,他们英姿勃发、斗志昂扬,努力为
2026-07-1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23日至9月25日,县委巡察三组对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思想站位,明确整改政治任务。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县委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逐个进行研究,同时对整改工作做出部署。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按照县委巡察三组意见建议,以鲜明的态度,迅速行动,扎实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保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整改意识;先后1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办法,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要求。经反复讨论研究,制定了《中共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连文组〔2023〕6号),将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共49个问题4条整改意见明确了整改任务、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细化具体整改措施187条,确保件件有落实、有回音、有实效。
(四)坚持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工作。县文体旅游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继续深挖问题根源,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加强整改的具体措施。同时,加强建章立制,认真梳理现行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笼子”,杜绝漏洞。巡察整改期间共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49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3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将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列纳入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分别于1月16日、3月6日、3月27日、4月23日先后开展专题学习。二是利用每周周例会会前组织全局干部进行理论学习。引导全局干部带着问题学习、围绕工作钻研,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梳理提出下一步我局贯彻落实意见4条。三是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对理论武装不够重视,学习抓而不实、学而不透等方面,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59个问题,制定121条措施等。
(2)关于学习重点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学习重点,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将党的十九大以来有关文化、体育、旅游等方面的重要论述51条汇编成册结合周例会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学习。二是结合部门实际,学用结合。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联系实际、带着问题,学深学透,做到有学习记录、有学习笔记、有学习成果。三是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压实责任。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梳理提出“守正创新促融合,积极推行‘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模式”“不遗余力谋发展,全力打造国际山水旅游度假城市”等4条贯彻落实意见,安排党建办人员专人督察、督办,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3)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中共连城县文体旅游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坚持按学习制度组织学习,做到每月一学,每季度一研讨,并撰写研讨发言材料。2022年8月以来,共开展学习研讨5次,专题学习8次。二是邀请市、县讲师团老师来专题授课,持续在学理论、悟思想、出思路、促发展上下功夫。2022年10月、11月邀请了市委讲师团团长,副教授专题授课。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安排专人、专本记录理论学习中心组情况,做好材料归档存档工作。
(4)关于开展党性教育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表率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按要求撰写研讨发言材料、心得体会,实实在在开展研讨、学习分享,做好学习笔记。目前已开展党的二十大专题学习研讨,撰写研讨发言材料8份,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撰写心得体会35篇。二是已重新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6个专题学习研讨,并撰写发言材料12篇;已重新组织党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四个时期党的历史专题学习研讨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并撰写心得体会28篇。三是针对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有差距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4月6日,由县分管领导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傅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 关于履行主责主业存在差距的问题
(1)关于文化保护利用传承措施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专题会,围绕主责主业,将提升“丹霞温泉游”、推进四角井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抓好文旅产业提质增效、实施文旅品牌精准营销、推动文化艺术繁荣发展、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二是保护为主,建立传承机制。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摸排,做好非遗传承人的申报工作。起草了连城县关于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文件,待通过后行文下发。三是2022年11月向县委编办申报连城县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申报表,申请补充县木偶艺术传习中心民族声乐专业人员1名、县文物保护中心文物保护、历史建筑专业人员1名。四是积极探索文物建筑活化利用有效途径。将“连城县文物导览图”APP程序制作和推广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会同文物所在乡镇利用国有或集体产权文物建筑共同谋划文旅融合类活化利用项目,利用私有产权文物建筑共同探索留住“人”的另一种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途径,鼓励部分村民原址居住,恢复文物建筑原有历史功能和“烟火”味。配合做好培田古建筑、四堡雕版小镇文物文化展示利用工作,突出抓好四角井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和活化利用工作。五是指导四堡雕版印刷古镇旅游区创建国家3A旅游景区,届时四堡雕版印刷流程馆和技艺传习中心和四堡传统工艺体验馆、四堡客家建设艺术馆、中国书商世家博物馆将一起开放并展示利用。目前,已完成创建3A级景区规划设计方案和申报文本的编制,待龙岩市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现场评定。六是县文化馆“有馆无址”问题。因县财力紧张,单独重建文化馆困难较大,按照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的思路,2019年10月,县文化馆从原租赁的宝丰银都大厦三楼搬迁至我局新建的连城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基本解决了县文化馆“有馆无址”历史遗留老大难问题。自迁入连城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后,县文化馆通过线上线下、馆内培训和送教上门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常态化培训、街头文化及红色文艺轻骑兵下基层等文化惠民活动。目前开展各类群文活动11场次。七是将“文化连城”作停刊处理,相关稿件转由“文旅连城”公众号编发。
(2)关于推动全县体育事业发展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县竞技体育项目发展规划,制定教练员招聘引进计划。今年一季度,我局已分别2次前往省体工队、市体育局,对接联系退役运动员引进工作。2023年2月向县人社局申报连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职棒垒球、游泳教练员各1名。2023年,2名教练员招考指标已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平台”公开招聘。二是成立了连城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强化全民健身组织管理体系。向全县各单项运动协会制定下发了《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连城县全民健身活动计划的通知》,明确各单项运动协会年度工作任务和举办赛事活动内容。三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努力扩大体育基础设施覆盖面。今年以来,通过外引内联,打造NBA篮球元素,完成4片室外NBA篮球场建设,涵盖姑田、宣和、新泉、莲峰等乡(镇)。总投资1.2亿元的连城智慧体育公园项目有序建设,目前已完成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征地、土地划拨、用地规划许可、不动产权登记。四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出台贯彻落实方案,落实属地管理,明确各方责任,进一步明确器材配建、安装、验收、日常管理行使监管和指导职责,指导乡(镇)综合文化站定期对配建在本所辖区域内的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加强日常管理。五是加快县室内游泳馆对外开放准备工作。加快工程扫尾,完成室内游泳馆消防系统水压调试和联防联控系统安装,6月底完成消防检测并已报消控中心备案;组织开展室内游泳馆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同时向县政府申请对外开放运营人员及经费保障。
(3)关于落实县委旅游发展决策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研究落实县委关于旅游发展的决策部署。4月6日~4月7日,围绕“打造高颜值国际山水旅游度假城市”目标,局党组结合《连城县全域旅游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连城县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专题研究了我县文旅经济发展工作思路,制定了2023年度工作目标,推进文旅发展清单化、责任化、项目化。二是围绕冠豸山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目标,持之以恒对标对表全面提升冠豸山景区软硬件建设。以市政府名义组建冠豸山创建5A景区工作领导小组赴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汇报5A景区创建工作。加强与国家、省文旅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争取国家文旅部的指导支持,进一步明确创建思路和方向。邀请国家、省、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与专业人员来莲,就5A景区的创建提升进行“问诊把脉”。三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发展理念重要论述的学习,拓展旅游宣传营销思路。1月28日,“春暖花开游龙岩启动暨五大文旅品牌发布仪式”活动在连城举行,各县(市、区)重点文旅企业、行业协会、媒体达人、市民游客代表等100余人参加活动;2月27日~3月4日,组织前往无锡、宁波、温州开展闽西南联合推广活动;3月12日~3月17日,在成都、长沙航线旅游市场推广连城旅游;4月7日,在培田古村落举办了第十二届春耕节活动,展示了丰富多彩的农趣、表演、书画展等。四是构建“四季连城 月月打卡”宣传营销矩阵。依托线上视频运营推广专业团队,加强短视频、小红书等旅游新媒体宣传新模式,增加“文旅连城”曝光量吸粉;对接广州增城区、越秀区文化旅游部门,开展“百万老广游龙岩”活动;培育成都、长沙、广州等新航线市场,开展线上线下连城旅游宣传推介。推出“赛事+旅游+农业”多元融合活动。利用环冠豸山新赛道,筹备举办环冠豸山国际马拉松、国际自行车大赛。在中国连城海峡两岸棒球文化交流中心举办2023年福建省棒球锦标赛、海峡两岸青少年棒球邀请赛等6场赛事,打造台海文体旅游交流平台。
(4)关于文旅融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牢牢把握“恢复和扩大文旅消费”这个重点,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出台《连城县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助力连城文旅经济复苏。抓住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以及广州对口合作等机遇,积极策划“丹霞温泉游”文旅品牌招商项目,吸引港中旅集团、广州文旅集团,共同深入挖掘连城“红色、绿色、古色”等全域旅游资源,与越秀区、增城区共建乡村特色、传统古村落、康养疗养全域旅游路线。二是结合四角井历史文化街区、培田古村夜游项目、萨瓦迪卡泰式风情旅游度假区等旅游新业态,针对亲子、研学、非遗等不同需求联合旅行社、OTA推出连城旅游产品线路,积极对外推介。将非遗木偶技艺融入旅行社旅游产品,开展春暖花开游连城广东专场活动;联合龙岩新中旅开展中小学地质研学活动;3月中旬前往广州、成都、长沙市场调研,开展线上、线下宣传。三是结合龙岩市“五大文旅品牌”精品线路发布,组织冠豸山、培田古村落、天一温泉度假村、萨瓦迪卡泰式风情温泉度假区等景点,持续开展丹霞温泉游精品线路宣传。大力开展全民艺术普及,组织文艺团队进驻四角井梨园小剧场和梨园广场,持续打响“周五七点半 快乐中山街”街头文化艺术惠民品牌。四是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冠豸山景区现存的8座书院文化内涵开展挖掘、整理工作。2023年2月起草了《“冠豸文化论坛”方案》,邀请文化专家20人到我县深入采风,撰写论文和文章。五是督促各乡(镇)所辖景区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新泉镇已完成新泉红色小镇游客集散中心管理房及停车位、室外景观及绿化工程,正在进行檐口铝塑板包边安装、一期地块南侧道路破除,推进雨污水管、给水管铺设。四堡镇已完成中国四堡雕版印刷古镇3A景区规划设计方案和申报文本的编制,等待龙岩市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现场评定。2023年2月18~19日举行了“李花飘香 四堡探遗”2023年四堡李花文化节暨中国四堡雕版印刷古镇开园仪式。六是针对文旅融合不紧密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4月6日,由县分管领导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傅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5)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高标准推进公共文化场馆和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冠豸书屋”品牌效应,以总分馆制服务模式向基层乡(镇)延伸建设,继续实施乡(镇)“冠豸书屋”建设工程,2023年分别在庙前镇、新泉镇、罗坊乡、文亨镇、莲峰镇建设冠豸书屋,目前均已完成书屋选址。加强日常指导,举办年度乡(镇)综合文化站长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努力提高乡(镇)文化站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2023年4月印发《关于2023年度连城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升我县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县木偶艺术传习中心于2023年2月完成文化惠民演出计划,将文化惠民演出活动17个乡镇全覆盖。三是针对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被占用或处于闲置状态等问题出台整改方案,目前,各乡镇已完成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四是针对文化惠民普惠性不强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4月5日,局党组对党组成员、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李某进行通报批评。针对文化惠民普惠性不强问题,2023年4月5日局党组对木偶艺术中心主任罗某进行通报批评。
3.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1)文化综合执法改革推进缓慢,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争取执法人员年度考录指标。向市局报告我县文化综合执法机构及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请求从市级层面帮助协调争取年度人员招考指标。二是充实执法队伍。2022年11月内部调整了2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充实执法大队执法岗位。同时,经协调,4月县委编办已原则同意从其他部门调入1名人员充实执法队伍。三是建章立制。编制完成《连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内控制度汇编》,涵盖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举报办理规范、案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等19项规章制度。四是扎实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制定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方案,并分别于2月1日、2月13日,组织了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和讨论。五是加强法制能力建设。根据《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需要,制定印发了《2023年度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培训计划》,编印了《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业务技能训练大纲》,按计划,分类、分期、分批次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截至4月11日,开展执法人员培训3轮24人次,开展第一轮文化市场之经营性公共游泳场所从业人员培训32人次。六是针对文化综合执法改革推进缓慢,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2023年4月4日,局党组函告交通运输局党组,2023年4月13日,县交通局党组对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黄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2)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及领导班子分工,及时调整《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二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精简办件过程中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事项所需要申请材料,减少跑动次数;精简办事环节,提升办事效率;根据行政中心的部署调节“五减五提升”工作。三是调查核实。2020年4月我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件人员向局行政审批股提出《娱乐经营许可证》仅剩一套的问题,行政审批股长立即向上级部门申请发证。因上级部门迟迟未发证,于2020年11月才领到《娱乐经营许可证》,导致出现部分行政审批事项超期问题。四是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审批事项的规范管理,制定审批办件流程,办件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加强对办件人员的学习培训,做到在时限内完成办件。截至4月11日,完成审批事项20项,所有办理的审批许可事项均在时限内完成办理;对已办证但即将到期的审批许可,提前与场所负责人联系并告知需要办理的相关事项和所需材料。五是2022年1月给予原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李某进行通报批评,2022年度考核按“基本合格”定级。
(3)落实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日常执法检查。2022年度出动检查2395人次,检查市场户694家次。立案调查14起。2023年第一季度,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82人次,检查市场户161家次,立案6起。二是开展专项整治。今年以来,针对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开展了“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市场主体户56家次,发出立即整改通知书3份。三是会同县卫健局于3月15日在我局举办经营性公共游泳场所从业人员培训班,全县11家公共游泳场所负责人和救生员骨干32人参加培训。四是依据《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于3月21日制定下发了《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游泳场所集中检查工作的通知》(连文〔2023〕19号),集中检查开放的游泳场所是否按标准配备救生员、是否配备标准的安全设施、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等。截至4月11日,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8人次,检查游泳经营场所7家次。五是对涉及场所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举一反三。在疫情防控期间,下大力气督促指导各文化旅游单位、企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好以人为核心的防控排查,及时处置防控薄弱点,提高整体防控效果。六是将反复出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场所列入日常重点检查对象。在疫情防控转为正常经营过程中,突出检查重点,加强对经营单位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方面的教育。七是强化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检查力度,进一步督促乡镇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和隐患整改工作,做到实时跟踪。自2023年1月16日起,开展为期1周的连城县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文物保护单位256个点,排查安全隐患48个点。2023年3月17日在县政府六楼会议室召开全县文物安全工作专题会,签订15份安全责任状。针对江一真故居、四堡林文堂、关帝庙无用的、老旧的电线路开展清除工作,将常用的电线路进行规范敷设,更换过期灭火器、更新安全责任人信息。八是针对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疫情防控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4月5日,局党组对党组成员、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李某进行通报批评。针对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疫情防控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2023年4月6日,局党组对原市场管理股股长杨某某、副股长李某某进行提醒谈话。针对落实文物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不到位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4月6日,局党组对文物保护中心主任罗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保密工作重视不够,保密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人事调整,对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明确职责和保密专人。二是严格落实“铁门、铁窗、铁柜”三铁要求,做好保密文件登记及单独存放。三是将连文组〔2021〕3号、连文组〔2021〕4号、连文组〔2022〕3号、连文组〔2022〕4号等4份秘密文件在秘密件登记本上登记。四是加强对保密工作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2月20日,组织综合股全体干部开展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及保密工作的学习。五是针对保密意识不强问题,2023年4月6日,局党组对2021年度、2022年度原综合股负责人田某某、许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履行预算绩效管理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人员工作职责,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二是建立健全结余结转资金和往来款项定期清理机制,成立往来款项清理专班。三是4月3日组织学习了《连城县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连城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4份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自评管理,准确填报《预算绩效管理结果档案库》。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加强支出管理的通知》(连政办〔2020〕30号)文件精神及《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加强支出管理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五是针对预算绩效管理有欠缺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3月29日,局党组对财务室负责人李某某责令书面检查。
4.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要点,2022年12月12日党组专题研究部署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落实落细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制度,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了2023年党建工作责任制和2022年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并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三是严把材料质量关,杜绝应付、抄袭的态度,举一反三,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已要求黄某某按要求重新撰写2018至2021年度述职报告。四是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2023年4月4日,局党组函告交通运输局党组,2023年4月13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对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黄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阵地管理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制定《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规范网络信息管理,凡有关信息采集、发布、审核和上传,落实信息审核“三审三校”规定。信息发布经办人签名、审核意见、发布过程,以及发布的文件、数据、文字及图像等资料均要做好备案存档。二是加强阵地管理。制定《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严格加强文化传播阵地管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抓实网络阵地监管。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增强信息检查手段。要求网络信息员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通过纠错软件、人工检索相结合的方式,对文章信息表述不准确、错别字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把关,规范信息准确表述。四是举一反三。严格审核和管理在政务新媒体发布的各类信息,确保上传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五是针对阵地管理缺位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4月5日,局党组对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县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李某进行通报批评;针对阵地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2023年4月6日,局党组对县旅游市场营销中心干部李某进行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1)关于制定制度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求真务实,着力解决工作中的形式主义问题,坚持真抓实干,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做到每一项工作有实事,有实效。二是已重新梳理现有党建工作制度,严格根据上级文件及本单位实际,制定科学性、可行性、操作性的党建相关工作制度16项,并编印成册。三是在党建办将支部基本任务、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党务公开内容等党建制度上墙。
(2)关于照搬照抄、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局实际和工作特点,主动与县直机关党工委对接,重新确立“红领金牌路 文旅聚民心”为我局党建品牌,并围绕新的党建品牌制定实施方案,修改完善“五个过硬”模范机关实施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实施。二是已要求李某某、林某某结合自身实际,重新撰写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心得体。要求支部党员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针对撰写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心得体会与网络文章大篇幅雷同的问题,2023年4月5日,局党组对文化馆副馆长李某某、市场管理股职工林某某进行通报批评。
2.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坚决不彻底的问题
(1)关于接待费报销手续填报不完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政策规定,强化内控管理,加强报销审核。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关要求,在接待标准上严格把关,在陪餐人数上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有关公务接待制度,会同派驻纪检组加大纪检监察力度,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和严肃的执纪氛围。二是针对接待费报销手续填报不完备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4月7日,局党组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综合股负责人罗某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无依据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调查核实。县文化馆根据龙岩市财政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体育竞赛与学校体育艺术 语言文字活动经费支出与执行标准的通知》(龙财综〔2017〕15号)文件,发放各类文艺演出劳务费。二是加强组织学习,1月30日组织文化馆干部职工和财务人员深刻领会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要求及相关文件。三是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制定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清单,组织开展清退工作。按巡察反馈意见,应清退2018年以来县文化馆违规发放各类文艺演出劳务费1.99万元,已于3月30日全部完成清退。四是针对无依据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4月7日,局党组对县文化馆馆长巫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加强教育。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2023年3月20日组织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学习《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连政办〔2017〕116号),对照有关规定,举一反三,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存在审批手续不齐的,已责令限期完成整改。二是健全完善公务用车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的相关规定。制定《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进行明确规定,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监督。三是针对公务用车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4月7日,局党组对图书馆馆长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针对公务用车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2023年4月7日,局党组对公共事业股股长江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差旅费报销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重复报销差旅费相关情况的调查核实,潘某等3人已退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180元。二是严格落实财务审核把关制度。3月20日周例会上重新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学习有关的财务知识和政策文件,严格执行《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连财〔2015〕62号)《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连财〔2016〕7号)《关于调整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连财〔2016〕9号)《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连财〔2017〕146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出差审批手续,杜绝超标准、重复、变相报销差旅费。三是举一反三,针对差旅费报销管理不严等财务支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有其他类似问题。四是针对差旅费报销管理不严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4月7日,局党组对少年儿童体育学习校长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3. 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问题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根据职责任务和岗位分工,认真查找各股室、岗位和重点业务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点,确定风险等级,对号入座,责任到岗到人,不断加大对财务管理、重大项目支出的监管和约束,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控重点领域。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及费用支出审批制度。严格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一支笔”签字报销制度,严格执行签字审批工作流程,坚持先审核后审批原则。三是举一反三,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开展自查,并安排专人负责对转账出错、支付手续不全的情况进行核对,分析总结问题产生原因,补齐审批手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四是建章立制,完善《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内控制度》,依据《连城县竞技体育奖励办法》文件,规范连城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运动员和教练员年度奖金发放。五是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3月29日,局党组对财务室负责人李某某责令书面检查。针对经手大额资金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4月7日,局党组对综合股负责人罗某、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校长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针对出账手续不全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4月7日,局党组对图书馆馆长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6日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提高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意识。二是根据《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三是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小组,按要求每年开展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四是核对未录入的固定资产,查缺补漏,登记造册。航拍无人机已于3月31日完成固定资产录入。新泉整训纪念馆于2023年2月已完成采购价值2.74万元的文物复制品固定资产的录入。五是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4月7日,局党组对综合股负责人罗某进行批评教育。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2023年4月6日,局党组对新泉馆馆长伍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职工伙食补助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印发《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规范食堂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完善《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食堂管理制度》。二是规范食堂经费拨付管理办法。明确经费支付经办、审核、审批等环节及责任人。购置打卡签到机,以实际签到人次支付餐费,杜绝代签、冒签现象。三是开展重复支出伙食补助自查和清退工作。应清退80元,已清退5人80元,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四是针对职工伙食补助管理不到位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4月7日,局党组对原综合股负责人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针对职工伙食补助管理不到位问题,2023年4月7日,局党组对冠豸山美术馆馆长谢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4. 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超额支付工程进度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调查核实,超额支付进度款9.86万元是因原游泳馆消防水池项目存在设计漏项、预算漏算问题,按合同约定增加造价部分同步按施工进度80%支付。2023年3月21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关于研究连城县原姚坊游泳池固定资产销账处理等专题会议的纪要》,研究关于连城县室内游泳馆消防水池超预算有关事宜。会议认为,连城县室内游泳馆项目于 2017 年启动建设,2021年完工,由于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标准更新,为确保项目正常投入使用,经原主体设计单位根据新的消防标准核算后,新建一座2×270T消防水池及附属设施,造成项目建设超预算资金约 17%。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连城县室内游泳馆消防水池项目工程决算送审。二是针对超额支付工程进度款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4月7日,局党组对体育中心负责人马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13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项目合同签订的审查力度。今后凡对外签订的相关合同,文本格式及内容均需由我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审核,为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严谨性把关负责。二是举一反三,开展项目合同签订规范性自查。对不规范的施工合同进行审查,补齐缺项、漏项,规范合同管理。三是针对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4月7日,局党组对体育中心负责人马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完工项目未及时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审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省文物局行文申请验收。2022年9月20日和2023年3月20日省文物局组织专家到我县开展宣和培田超北公祠维修工程、乐庵公祠维修工程、文贵公祠维修工程等29个申请竣工验收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二是截至4月11日,宣和培田超北公祠维修工程、乐庵公祠维修工程、文贵公祠维修工程等18个省级以上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三是催促22个竣工验收但未结算审核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开展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整理。截至5月18日,已完成培田大夫第保护维修工程等9个建设文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四堡书坊建筑山光入户修缮工程等8个建设文物工程建设项目正在结算审核中。培田容膝居、久公祠等5个建设文物工程建设项目准备结算审核送审。四是针对完工项目未及时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审核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4月6日,局党组对文物保护中心主任罗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5. 关于履职尽责缺位,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1)关于广告合同落实跟踪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我局与厦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高速公路服务区合同仅限广东、江西两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广告合同落实跟踪办法,要求承办的广告公司每次更换广告版面必须及时向我局提交安装信息。二是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因公外出途经相关区域时,可实时核验广告投放高速公路服务区洗手间广告宣传情况,如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报告。三是如后续签订广告合同,将组织相关人员前往相关省份服务区进行实地抽查。四是针对广告合同落实跟踪不到位的问题,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4月5日,局党组对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县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李某进行通报批评;针对广告合同落实跟踪不到位的问题,2023年4月7日,局党组对宣传营销股负责人揭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行政执法领域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2023年度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培训计划》,编印了《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业务技能训练大纲》,突出在广播电视、电影、体育市场等领域的执法技能的培训。截至4月11日,开展了执法人员培训3轮24人次执法技能培训。二是依托文旅部“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开展全员线上培训。2022年度,执法人员全年累计培训时间均达到80学时以上。其中,对广播电视、电影、体育市场等领域的学习达40学时以上。三是常态化开展文化市场执法检查。2022年度出动检查2395人次,检查市场户694家次。立案调查14起。2023年第一季度,在“两会”期间,开展了非法出版物专项整治行动,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校园周边专项整治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游泳场所集中检查等,出动检查执法检查人员582人次,检查市场户161家次,立案6起。四是针对行政执法领域不全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2023年4月4日,局党组函告交通运输局党组,2023年4月13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对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黄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博物馆馆藏文物疏于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文物保护法及博物馆管理办法,结合博物馆实际,完善《连城县博物馆藏品保管保护安全应急预案》《连城县博物馆文物藏品养护办法》《连城县博物馆藏品管理与保护规章制度》《连城县博物馆文物库房管理制度》等。二是加强县博物馆馆藏文物规范化管理,将相关文物按要求录入文物总账和分类账加强管理,并办理出入库、验收、移交出借等相关手续。三是对新增文物藏品加强类别整理,对有条件的文物聘请省文物鉴定中心专家到馆鉴定文物等级,建立新增文物级别清单,并按清单建立文物藏品档案,组织相关人员按文物编目要求开展馆藏文物总账录入及分类账录入。四是将培田衍庆堂附房13件/套文物运回馆内,按程序办理入库手续并加强管理。五是针对博物馆馆藏文物疏于管理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4月6日,局党组对博物馆馆长马某某进行诫勉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 关于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和发扬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组参加会议,切实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二是严格规范会议记录,记清讨论过程,记明问题事项、决策范围、决策形式。三是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有力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4月6日,由县分管领导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傅某某进行提醒谈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2023年4月4日,局党组函告中共连城县委党史与地方志研究室,2023年4月13日,由分管县领导对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某某进行提醒谈话。针对党组会议记录普遍存在没有党组成员讨论过程,只体现议定结果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4月6日,由局党组对原综合股负责人田某某、许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党员队伍建设不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2023年重点工作。制定《连城县文化体育局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本年度工作目标为实现3名预备党员的转正,同时发展2名入党积极分子。二是2023年2月16日开展党务工作人员培训。组织党务人员学习中央、省、市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规定,针对发展党员各环节进行系统培训,进一步提升支部党务工作者的党建业务水平。三是积极动员退休党员参加支部开展的各类学习及活动;通过微信推送、入户交流等方式,开展送学活动2次。四是针对党员队伍建设不严实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2023年4月4日,局党组函告中共连城县委党史与地方志研究室,2023年4月13日,由分管县领导对原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 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肃的问题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3年1月16日组织班子成员重新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及组织生活会等相关制度,落细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召开前的相关准备工作,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2023年2月17日召开了民主生活会、3月16日召开了组织生活会,按要求规范撰写并及时上交对照检查材料,做实会议召开前的准备工作,按要求进行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认真规范做好谈话记录、会前征求意见记录和会议记录及会后整改工作。三是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把利剑。结合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提出年度查摆6个方面59个问题,制定121条整改措施。四是针对党内政治生活走过场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2023年4月4日,局党组函告中共连城县委党史与地方志研究室,2023年4月13日,由分管县领导对原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某某进行提醒谈话。针对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剖析问题部分仅68个字的问题,2023年4月7日,局党组对木偶艺术中心干部陈某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非党干部长期从事党务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自觉把抓基层党建作为首要职责。2023年2月16日组织党建分管领导、党务专职人员开展党务知识培训,学习了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机关党建常见问题解决办法、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等党务知识,进一步增强党务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二是结合机构改革,进行人员岗位调整,配强党务工作人员,把政治过硬、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党员干部放到党务岗位上培养锻炼。2022年9月,文体旅游局党支部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2022年10月,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党建工作岗位人员调整,确定了2名党员专职负责党建相关工作。三是针对非党干部长期从事党务工作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2023年4月4日,局党组函告中共连城县委党史与地方志研究室,2023年4月13日,由分管县领导对原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3. 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制定临时人员年度考核方案,对临时人员的招聘、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予以规范。11名劳务派遣人员2022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考核等次。二是建立健全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人才工作机制,落实落细人才工作“六个一”。目前已完成人才工作机制、人才工作方案、人才工作规划、文体旅游人才库的编制。三是积极对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申报2023年事业招聘计划表,将县文物保护中心、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木偶艺术中心专业人才需求纳入公开招聘计划。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计划招聘3人,其中涉及体育类2人,文物类1人。四是对文物保护中心现有人员开展文物专业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目前,文物保护中心具有文物博物专业副高级职称人员1名;中级职称1名,且该同志近年有望参加文物专业职称副高资格评审,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工作能力。五是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2023年4月4日,局党组函告中共连城县委党史与地方志研究室,2023年4月13日,由分管县领导对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4. 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关于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工作作为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定期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班子集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个人责任,对分工领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强化对党风廉政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坚持“七必谈”:入党入职时必谈,提拔升职时必谈,调整工作时必谈,家庭变故时必谈,思想剧烈波动时必谈,发生失误、事故时必谈,受到处理处分时必谈。截至2023年4月12日,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股室之间开展谈心谈话40人次。在干部提拔、调整时,开展廉政谈话1人次。三是强化教育宣传。将廉政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机关学习、党员活动日等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县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和群众身边腐败典型案例的通报。元旦、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向党员干部发出廉洁提醒,做到警钟长鸣。2023年以来,利用周例会通报县纪委关于清风正气典型事例和不良习气典型问题4次。四是针对县管干部未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的问题,2021年4月25日,局党组对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四级调研员罗某某、二级主任科员华某某、二级主任科员沈某某进行通报批评。
(2)关于党纪处分主体不适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27日组织综合股全体干部开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对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等内容的培训,提高办公室人员公文处理能力。二是在党组决定对个人进行党纪处分时,及时报告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日常工作沟通,并抄送文件,防范出现类似错误。
(3)关于党政纪处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股级干部廉政档案,加强与派驻纪检组沟通,严格按规定落实党政纪处分的有关规定。二是对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文明奖、综治平安奖未扣除到位64460.3元进行核实。经核查,罗某等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应扣各类津补贴共计23269.3元(其中,巡察反馈罗某应扣2020年度精神文明奖14462元,根据处分影响期计算,实际应扣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精神文明奖共计12016.41元;藤某某应扣2020年度精神文明奖11514元,根据处分影响期计算,实际应扣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精神文明奖共计9733.43元;罗某未发放2021年度平安奖12922.5元,滕某某未发2021年度平安奖8648.24元;巡察前,邹某某已扣2019年度精神文明奖3600元,罗某已扣2021年度精神文明奖11794.1元),截至2023年5月19日,已清退7755.11元,未清退15514.19元。
(4)关于廉洁提醒谈话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周例会重新组织学习《中共连城县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提醒谈话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是结合我局实际修订完善我局廉洁提醒谈话工作制度,坚持“七必谈”,统一规范日常提醒谈话记录表,规范廉洁提醒谈话内容并要求严格做好记录。今年以来,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股室之间开展谈心谈话40次。在干部提拔、调整时,开展廉政谈话1人次。三是针对廉洁提醒谈话不规范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4月6日,局党组对博物馆馆长马秀斌进行诫勉谈话,对二级主任科员华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4月7日,局党组对文化馆馆长巫某某、图书馆馆长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案后教育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时掌握2020年2月26日以来3个受党纪政纪处分案件相关人员的整改情况,使案后整改更加全面、更加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股级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形成一条完整的问题整改“责任链”。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教育职能,坚持做好受处分人员的跟踪回访教育工作。三是强化警示教育效果。按照“五面对三重温两报告一监督”案后教育整改机制,将案件查办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作用,警示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四是将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纳入综合股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内容,由专人负责,对接派驻纪检监察组,确保处分决定执行落实到位。五是针对案后教育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2023年4月4日,局党组函告中共连城县委党史与地方志研究室,2023年4月13日,由分管县领导对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5. 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存差距问题
(1)关于政治监督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监督,2022年以来组织纪检组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文物保护、体育强国、旅游发展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谈心谈话、列席会议等方式对文物保护、体育强国、旅游发展等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7个。二是围绕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普遍发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环节开展专项监督,联合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深入庙前镇芷溪村、宣和镇培田村等地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调研,撰写调研文章2篇,督促文体局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三是针对文物管理方面不规范的问题向县博物馆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
(2)关于日常监督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以做深日常监督为抓手,通过把握监督重点,主动列席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有效掌握了解监督单位党内政治生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巡察整改等落实情况。纪检监察组紧盯“关键少数”,强化职责定位,把监督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在“面对面”中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二是针对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财务不规范的问题,纪检监察组向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三是针对干部经手大额资金、党政纪处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纪检监察组对县文体局主要领导进行主动约谈,督促文体局完善财务制度。
(3)关于审查调查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运用“室组联动、组组联动、室组地联办”等工作机制,精准处置、抓早抓小,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2022年,完成自办案件1件,开展警示教育103场。二是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查阅相关资料、向本人询问等方式了解罗某等3人在发生酒驾案件时身份为一般干部,不存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问题。
6. 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关于长效整改阶段报告与集中整改阶段报告数据前后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重新梳理报告数据材料,对表述错误的内容进行认真核对,并于2023年2月1日重新行文报送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二是树牢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意识,形成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抓整改的机制,加强整改台账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措施及时间清单。三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连城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学习,学懂弄清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四是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4月6日,由县分管领导对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傅某某进行提醒谈话。针对长效整改阶段报告与集中整改阶段报告数据前后不一致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3月29日,局党组对原综合股负责人罗某某责令书面检查。
(2)关于未完成整改事项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跟进未完成整改事项进展。于2023年4月9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福建××律师事务所,启动法律程序追缴剩余款项,并向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项目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工作的日常学习,提升项目管理水平,项目管理人员加强与财务人员的工作对接,从项目立项到施工及资金支付等全方位管控,杜绝发生超付问题。
(3)关于追责问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调查核实。上一轮巡察反馈发现林某某违规报销燃油费和高速通行费580元,当时因连城县木偶艺术传习中心参加福建省二十七届戏剧大赛,比赛演出任务急,急需到广东省梅州市拿演出剧本和请老师,因交通不便,使用林某某个人车辆,给予报销的燃油费和高速通行费。二是马某某私车公养问题已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其做进一步处理。三是针对林某某违规报销燃油费和过路费问责不到位的问题,2023年4月7日局党组对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佐证材料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建立督办事项档案。二是由专人负责县文旅局党组巡察整改挽回损失的财务票据、县旅游发展中心巡察整改佐证材料收集整理,制订成册。三是截至4月10日县旅游发展中心巡察整改佐证材料、县文旅局党组巡察整改挽回损失的财务票据已完成收集整理。
(5)关于部分事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旅游发展中心上一轮巡察指出的违规发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资金情况做进一步情况核实。二是根据核实情况开展清退工作。截至5月4日,应清退违规发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23900元,已清退18600元,未退5300元(其中汤某某<已故>1900元,谢某某<辞职>3400元)。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期间,共向局党组移交信访件2件,问题线索0件。截至2023年4月12日,已办结2件。通报批评1人。
对县委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进行研究部署,按照“全程跟踪、限时办结”和“零暂存”的工作要求,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诫勉谈话1人,责令书面检查2,通报批评8人(科级4人),批评教育12人(科级1人),提醒谈话9人(科级2人)。
诫勉谈话1人
因文物管理混乱、文物保护不科学、廉洁提醒谈话不规范、上一轮巡察反馈发现的私车公用未做追责问责处理等问题对县博物馆馆长马某某给予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推动全县体育事业发展重视不够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县室内游泳馆消防检测不合格,消防强条验收未通过。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进行二次装修施工,开展馆内改造提升,达到可对外开放运营标准。二是2023年8月31日前,组织体育中心室内游泳馆项目主体竣工验收。三是向县政府行文申请拟招聘专业救生员及设备操作员16名工作人员。四是计划于2023年9月30日前全面投入使用并对社会开放。
整改期限:2023年10月13日
(二)关于完工项目未及时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审核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建设工程验收需由省文物局组织专家验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参加验收,组成人员涉及不同省份,因受疫情影响工作延迟。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向省文物局申请竣工验收工作。二是组织协调文物工程各方加快验收进度及结算送审。三是协调县财政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整改期限:2023年10月13日
(三)关于党政纪处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滕某某应清退15514.19元,因其家庭困难,暂时无法清退。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对滕某某采取基础绩效工资按月抵扣的方式,开展清退工作。
整改期限:2023年10月13日
(四)关于未完成整改事项进展缓慢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2023年4月9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福建启赞律师事务所,启动法律程序追缴剩余款项,并向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2023年4月20日县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调解书。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协议福建宪阳绿化苗种植有限公司于2023 年6月30日前偿还50000元。二是如福建宪阳绿化苗种植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期限足额履行,则就全案未履行部分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整改期限:2023年10月13日
(五)关于部分事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谢某某辞职,对其发放的3400元考核奖暂时无法追回。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大清退力度,确保清退到位。
整改期限:2023年10月13日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巡察整改,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要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我们继续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巩固整改成效。
(一)深化整改成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纠正政治偏差、强化政治担当、历练政治能力的过程。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不折不扣地贯彻好中央精神、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维护中央权威,以整改成效诠释政治忠诚。
(二)强化制度执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做到问题整改和健全制度建设同落实、同推进。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走在前、作表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自觉把政治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带头加强理论武装、带头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带头狠抓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三)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问题整治,强化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推动新问题和老问题、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一并解决。结合“主题教育”活动,综合施策、落实责任、强力推进,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引导全体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7-3121181
通信地址:连城县东环北路272号
邮政编码:366200
电子邮箱lcxwtj@126.com
中共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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